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什么是合同混同
什么是合同混同

什么是合同混同

2022-08-11 203
普法内容
合同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一人的情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属于混同,致使债的关系消灭,合同失去存在基础,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内容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七十六条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合同中的 混同 是什么意思?
    合同中的 混同 是什么意思?

    合同的混同是什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事实。 债权人和债务人系立于对立状态,法律乃在于规范此类对立的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债权因混同而消灭,并非逻辑的必然,仅仅是在通常情况下,处于这种状态下的债权继续存续,已经没有法律

    2022-02-03 23
  • 合同主体混同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主体混同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主体混同的规定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混同是一种事件,即因某些客观事实发生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不必由当事人为意思表示。

    2024-05-17 36
  • 民法典规定什么是合同中的混同,混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民法典规定什么是合同中的混同,混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什么是合同中的混同,混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什么是合同中的混同 混同,即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是合同绝对终止的法律事实。混同成立的原因在于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其中,概括承受为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例如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有

    2024-07-03 64
专业问答更多>>
  • 2022年合同混同的效力是什么

    1、合同关系及其他债之关系,因混同而绝对消灭。消灭效力不仅及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抗辩权,而且还及于合同债权的从权利,如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担保债权等。 2、当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而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涉及第

    2022-12-06 15,340
  • 民法典规定什么是合同中的混同,混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什么是合同中的混同,混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什么是合同中的混同 混同,即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是合同绝对终止的法律事实。混同成立的原因在于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与特定承受。其中,概括承受为发生混同的主要原

    2024-08-30 15,340
  • 合同混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一人的情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属于混同,致使债的关系消灭,合同失去存在基础,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内容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023-12-11 15,340
  • 什么是混凝土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本工程栋楼为高层住宅层,层,标准层均约平方米,车库约平方米,并包括甲方提出的其他零星工作内容。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1、乙方自备工具:铁铲、胶鞋、尺方、抹子、胶水管。本工

    2022-07-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01:09
    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合同终止在合同法中明确表述为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合同解除就是指当事人通过不同的方式解除合同。其中,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一种形式,而合同终止具有多种形式。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合同终止包括了其

    6,412 15,340
  • 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00:53
    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和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就算成立。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劳动合同一般是指,劳动

    2,303 15,340
  • 合同变更程序是什么 01:03
    合同变更程序是什么

    合同变更程序为: 1、在符合变更的条件下,一方当事人提出或发出变更合同的书面建议。 2、另一方当事人对变更合同的答复; 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在接到对方当事人变更合同的书面要求后,要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同

    1,292 15,340
刘征鑫律师 刘征鑫律师

重庆合益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企业法律顾问、婚姻家庭、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89-8367-2457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