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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同,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广义的混同,指不能并立的两种法律关系同归于一人而使其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现象。
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还是与公司进行交易。在某个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当公司与其股东之间在财产、组织机构和经营业务上发生混同时,就应否定公司的独立人格,股东对公司承担连带清偿
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事实。债因混同而消灭,系基于债的关系成立须有两个主体的观念,任何人不得对自己享有债权,同一人同时为债务人和债权人时,有悖于债的观念,故债的关系自应主体混同而消灭。
合同混同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方式之一,它是指合同项下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二为一。 一是基于合同目的消灭,二是权利义务终止。其他的方式还有清偿,抵消,提存,免除,履行,履行不能等方式,这是狭义的混同,是专
合同混同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方式之一,它是指合同项下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二为一。 一是基于合同目的消灭,二是权利义务终止。其他的方式还有清偿,抵消,提存,免除,履行,履行不能等方式,这是狭义的混同,是专
1、合同关系及其他债之关系,因混同而绝对消灭。消灭效力不仅及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抗辩权,而且还及于合同债权的从权利,如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担保债权等。 2、当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而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涉及第
混同即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即同一个人既是债权人同时又是债务人,在这种情况下,债的关系归于消灭。混同的原因主要有:民法上的继受、商法上的继受和特定继受。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伙合同通常是针对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相同的工作发展目标,所订立的共同承担风险、互享利益的协议,通常情况下,合伙人应该按照双方事前约定好的出资金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的时间,履行各方的出资义务,对于合伙人的出资金额、
想要合同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可以理解为是让合同生效,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 1、当事人在订立合时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订立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2、订立的合同是双方当事
无效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合同双方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3、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如果该强制性规定不会导致合同无效的,则合同仍具有效力;4、合同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