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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迫他人打欠条犯罪。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真实意义的情况下形成的贷款关系无效。可能构成抢劫或敲诈勒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产,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被胁迫写的欠条,一般没有用。受胁迫方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借条。借条被撤销后,就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在撤销前,还有效。
1、债务人根据欠条还债本没有错,但是如果债务人是在债权人的胁迫下打下的欠条,欠条应当是无效的。对于债务纠纷案件,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之后,法院要经过开庭质证,审查其提供的欠条是否是债务人真实意愿;此
被人胁迫下打的欠条是可以申请撤销的,一旦被撤销,那么自始无效。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
视具体情况而定。采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使他人受到强制的情况下被迫同意签订欠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犯敲诈勒索罪;如果情节轻微,数额较小则不犯罪。一方以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
借和欠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借是属于借款关系,欠是属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款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是借款,也可以是其他债务,例如买卖关系中欠的货款,公司欠员工的工资
欺诈和胁迫,一般有以下的四个区别,具体如下: 1、受胁迫者是出于恐惧而被迫订立合同,而受欺诈者表面上是自愿订立合同; 2、受胁迫的内容不可能构成合同的条款,而受欺诈的内容则相反; 3、胁迫只能是积极的行为,而欺诈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也可以是
区分欠条与借条在法律上主要有以下几点: 1、欠条与借条的性质是不相同的,首先欠条和借条两者各自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一般是因为借贷产生的,而欠条则有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等原因产生。 2、欠条与借条在诉讼时效上是不一样的 如果是已经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