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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徇私舞弊可否构成公务员犯罪

学生徇私舞弊可否构成公务员犯罪

2020-09-29 111
普法内容
公务员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的认定: 1、徇私情、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变造人事档案、考试成绩等,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的; 2、徇私情、私利,三次以上或一次招收三名以上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的; 3、因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导致被排挤的合格人员或者其亲属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4、因徇私舞弊招收不合的公务员、学生导致该项招收工作重新进行的; 5、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据此规定,有上列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刑法》第四百一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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