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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注册资本,后有股本。 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在设立时由章程载明的、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国家对各种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都规定了必须达到的最低限额。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则至少要达到这个数字。在会计核算上,股本=注册资本。企业各所有者
认缴出资额并不是实际出资,股东实缴出资额是投资人实际打到公司帐户的数额,实缴出资额就是各股东按照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实收资本是指依据经过会计师事务所询证后所出具的
对于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第十二条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应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第十四条规定,对于需要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次按照净资产核
我和我的朋友合伙开公司,当时找的中介办理的公司的执照,注册资金50万,他20万,我30万(实际出资他8万,我15万),虽然公司章程上写着他出资20万,我30万,但是考虑到我们谁也没有真正出够资金,因此
股权转让价格并不一定等于注册资本。股权转让的价格应当由双方达成合意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有权要求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东限期补足出资。
实际出资额可以高于或低于注册资本,高于部分作为资本公积金;少于的部分属于分期出资的大多数情况。原则上,股权转让是转让价格减去实际出资额来计算应纳税所得的。
入股有股权转让(或增效)协议,只要所有股东都同意就是合法的。至于说投入资金是否划算,这个要靠股东自己计算。一般来讲,应该关注具体资产情况,是否有已经贬值仍按原值计算的资产,是否有无法追回的债权资产等。
对于公司股东尚未完成实缴出资义务的股权是否能够依法转让,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章程约定股东应当在指定期限缴足实缴出资,但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已经缴纳章程约定已经到期部分应缴出资或全部出资期限均未届满的,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权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也可以进行转让。这种转让并不会免除股东的出资,而是在公司股权转让的同时,原股东的出资义务也转让给了新股东。新股东在受让股权后,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在
注册资金实缴是指,要求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按规定期限实缴到位,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文件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而注册资金认缴是指,登记机关只登记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额由公司股东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