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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活着遗嘱不能够生效,当事人去世之后,遗嘱才会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去世以后遗嘱才会生效,而且还要看里面是否有附加条件。这时候才叫继承。 本来还活着,如果这时候过户财产的,这叫赠与,当然也受法律保护。只是法律依据就完全不一样了。 遗嘱继
被继承人活着遗嘱不可以生效。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前述死亡时间包括宣告死亡和生理死亡时间。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
被继承人活着遗嘱还没有生效,遗嘱一般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生效。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
按照《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活着遗嘱是成立的,但是遗产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当事人去世以后遗嘱才会生效,而且还要看里面是否有附加条件。这时候才叫继承。 本来还活着,如果这时候过户财产的,这叫赠与,当然也受法律保护。只是法律依据就完全不一样了。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
被继承人活着遗嘱还没有生效,遗嘱一般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生效。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但是,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如果想把个人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建议通过遗赠的方式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
首先,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遗嘱的效力小于遗赠扶养协议,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继承开始之后,首先要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与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一方是最先有继承权利的人;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且遗嘱无效,或者还有财产没有被继承的
(一)“组织”也可以是受遗赠的对象。之前的法律规定,受遗赠者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对于法人等组织是否可以接受遗赠并未明确。对此,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