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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猝死企业不担责。 员工下班后猝死了,按照法律的角度来说,公司没有义务赔偿,员工下班后,说明工作已经结束,并非工作时间,在公司宿舍,也说明场所并非工作场所,这种情况发生的意外伤亡不能认定为工伤,也不属于可视同工伤。 猝死企业担责的条件具
企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
企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若受到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则不是工伤。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企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如果企业职工在上下班途
企业是否购买工伤保险,需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
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具体如下: 1、企业追求价值和利润的最大化,但有不可忽略的社会责任; 2、有些责任是社会以制度和法律的形式赋予的,如社会保障费用; 3、有些是企业价值追求所决定的,如有的企业提出报效社会; 4、有的企业为了社会和用户的
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是我国并没有个人独资有限公司这种公司类型。只有个人独资公司,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这两种公司对外承担的责任又有所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以其注册时认购的资本为限度,对外承担有限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并购中,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来安置职工: 继续聘用原企业的职工,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经济性的裁员,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金; 鼓励创业性再就业,就是鼓励没有聘用的人员,创业性就业,如果本人想要从事其他工作,可以申请办理给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