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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经济适用房怎么分配,离婚归谁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一方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哪些情况下,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夫妻个人财产,哪些情况下,经济适用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
离婚后公房承租权的处理: 1、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
复员军人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问:张某的爱人原是一名军官,参军8年后与张某结婚,婚后5年复员,得到复员费、自主择业费、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共计28万余元,复员后不久张某的丈夫提出离婚。张某是否可以分割丈
至今,对于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法律并没有特别的详细规定。鉴于军队经济适用住房的特殊性,首先应当到房屋管理机关了解房屋的具体使用以及管理情况。如果该房屋出售后将会转交地方管理,应经地方房
所谓军产房是指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一般不对军产房进行所有权分割。如果该房屋由军队房管部门独立管理,对居住使用人有特别的要求,只能由现役军人或者转业军人居住使用的,在分割此房屋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
拆迁房没房产证,离婚时一般不能分割,但夫妻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好分割的份额,待以后拿到房产证后再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如下: 1、回迁房没有房产证离婚由双方协议分割; 2、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具体分析如下: (1)拆迁前的房子有合法的房产证
房产分割分为以下情况: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
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受诉法院只会分割小产权房的使用权。因为小产权房的当事人,对该套房屋并不具有合法的所有权利。而离婚时,人民法院只能对所有权并不存在争议、同时合法合规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