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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间的广告收入归业主所有。小区业主对所购房屋单元享有专有所有权,对建筑物的外墙、电梯和楼道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所有权。小区电梯的使用权和收益都应该归于业主。业主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物管公司无权
电梯里的广告费物业能收,但应单独列账及时向业主公示。小区电梯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不具备产权,仅对业主乘梯安全、电梯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业主对小区电梯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扣除广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归属业主。
归全体业主所有,但是广告费由物业公司收取,收取的广告费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对建筑物享有占有和使用权,但是业主在使用时不能损坏建筑物安全和其他业主的利益,必须严格按照物业管理要求来做。
小区电梯间的广告收入归业主所有。小区业主对所购房屋单元享有专有所有权,对建筑物的外墙、电梯和楼道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所有权。小区电梯的使用权和收益都应该归于业主。业主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
1、小区内电梯、楼道、道路等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用范围,物业公司利用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经营的,应将公共收益单独列账,并及时向业主公示。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
1、电梯里的广告费物业能收,但应单独列账及时向业主公示。小区电梯属于业主的公共财产,物业不具备产权,仅对业主乘梯安全、电梯正常运行管理负责。业主对小区电梯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扣除广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应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对悬赏广告做出任何的规定,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做出了概念性的规定。但是民法典尚未生效,因此,悬赏广告的构成要件仍然存在争议。首先,关于悬赏广告的性质,存在两种争议,根据性质不同,构成要件也会有所不同。第一种观点,认为
停车位因建电梯被占用业主能否要求拆除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电梯公司占用业主车位建造的电梯如果是未经过业主许可私自建造的,应当拆除。因为这种情况业主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和恢复原状请求权。但如果拆除电梯所造成的损失会大于业主原本受到损失的利益的,则
小区电梯损坏,如果是电梯本身故障且在保修期内,电梯公司应当承担维修义务,由物业联系电梯公司进行维修;如果系人为破坏,应由责任人承担维修义务;如果已经超过保修期的故障,物业可以动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应由物业告知全体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