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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人具体指的是对共同投资项目承担以出资额为限度承担连带责任的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议将该合伙人除名。 合伙人被除名的情形有: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组织,只按合伙协议比例享受利润分配,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对企业承担着主
不可以。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一.合伙企业的特征(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
要区分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首先要区分我国合伙企业的类型。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分为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以及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组织,有限合伙的责任承担形式是,由有限合伙人以自己认缴的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四点,分别是: 1、有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其中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有合伙协议; 3、企业名称标明了有限合伙的字样; 4、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注册有限合伙公司需要的资料,具体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以其自身的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只需承担有限的责任即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是有限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