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能怎么鉴定医疗期
能怎么鉴定医疗期

能怎么鉴定医疗期

2024-05-26 9
普法内容
1、医疗期是法律概念,病假更多是生理上的概念。 法律上,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长短有法定标准。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的长短需根据劳动者的病情而定。 2、医疗期是法律对劳动者的一种特殊保护,病假则更多属于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范畴。 实践中,用人单位都会要求请病假的员工提供证明,并由企业行政审核批准。员工基于生病向企业请假的,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否则可能因违法公司的制度被解雇。 但是医疗期内则不同,医疗期内,除非是员工严重违法纪律,否则用人单位不能基于任何理由解雇劳动者。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医疗损害能怎么司法鉴定
    医疗损害能怎么司法鉴定

    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时,当患方选择以医疗侵权为案由立案时,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患双方往往各执一词,争议激烈。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方的过错是否是导致患者的损害结果的直接原因医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按什么比例

    2024-05-14 8
  • 整容失败能怎么医疗鉴定
    整容失败能怎么医疗鉴定

    如果是司法鉴定被拒,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 (二)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三)鉴定用途不合法或

    2024-05-08 27
  • 如何请医疗期鉴定
    如何请医疗期鉴定

    1、医疗期是法律概念,病假更多是生理上的概念。 法律上,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长短有法定标准。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

    2024-04-26 15
专业问答更多>>
  • 医疗医疗鉴定期限多长?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予以受理后,应当自

    2023-09-04 15,340
  • 工伤恢复期医疗鉴定怎么鉴定。

    1.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规定。但劳动能力鉴定并非越早越好,鉴定时间的早晚不会对伤残等级产生任何影响。 2.根据

    2022-07-27 15,340
  • 车祸过度医疗能怎么鉴定

    发生车祸后,医疗机构在诊治伤者过程中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其基本特征包括: (1)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 (2)采用非金标准

    2022-08-22 15,340
  • 哪里能做医疗鉴定

    法律规定医疗鉴定去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做,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

    2023-07-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医疗事故鉴定怎么样申请 00:59
    医疗事故鉴定怎么样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步骤是: 1、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到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订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提出鉴定申请的理由等,填写完申请后,缴纳相应的鉴定费用;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过听证、取证。若

    1,634 15,340
  • 该怎样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01:06
    该怎样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步骤是: 1、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到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订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提出鉴定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等。填写完申请后,缴纳相应的鉴定费用;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业组成员

    2,806 15,340
  • 车祸过度医疗如何鉴定 01:40
    车祸过度医疗如何鉴定

    关于车祸过度医疗如何鉴定,具体分析如下: 1、对过度医疗判定的基本准则是:对病人的诊疗总体上是趋好还是伤害。基本特征如下: (1)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 (2)采用非“金标准”的诊疗手段; (3)对疾

    1,703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