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
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及在职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一般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收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婚前已有的那一部分住房公积金则认为是一方个人婚前财产。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公积金是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在离婚前或者是离婚以后所得的公积金,并不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分割的,包括公积金。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
一般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收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婚前已有的那一部分住房公积金则认为是一方个人婚前财产。所以在时,这一部分的财产是按照婚前的公积金所得按照个人婚前财产处分,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
住房公积金仍是一种福利,由原来的一次性福利分房改为现在逐月归集的个人、集体、国家共同承担的一种福利转化形式,其本质属性是一种住房的长期储蓄,由国家设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在职工家庭购买、建造
住房公积金仍是一种福利,由原来的一次性福利分房改为现在逐月归集的个人、集体、国家共同承担的一种福利转化形式,其本质属性是一种住房的长期储蓄,由国家设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在职工家庭购买、建造
虽然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受到一定的限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理》第五条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但是,住房公积金在性质上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辞职补偿金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有明显区别。正常的工资、奖金是对劳动者平时所付出劳动的补偿,而辞职补偿金是针对劳动者辞职这一特定事件而发生的。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的辞职费,是针对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能在一定时期内得以继续
公积金提取后,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 2、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 3、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4、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结婚8年,婚前财产不会变成共同财产。是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与结婚时间长短无关。无论结婚时间多长,婚前财产还是婚前财产,不会转变为共同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离婚时无法区分财产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的,则视为婚后取得。 尽管1993年最高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