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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生育假期新规定,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九十八天产假外再加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五十天产假。 女职工自生产婴儿时至婴儿满1周岁时为哺乳期,即享有1年的哺乳期(包括产假期间)。但如果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经女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申请,并经所在单
2022年广西产假新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假国家规定为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
现在婚假陪产假广西新规定是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15天。延长婚、产假期
广西哺乳假规定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
根据国家婚假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
广西企业职工病假期间,在法定医疗期内,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病假工资。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桂劳社发[2003]142号 第二
广西的社保卡在广东不可以用。如果是属于异地就医,是需要先使用现金支付,之后再社保缴纳地办理报销。异地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符合基本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内容新规定如下: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2、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
社保年龄的规定如下: 16周岁开始就可以参加社会保险。参加工作的机关企事业职工,从入职开始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单位职工,从缴纳社会保险开始,要一直缴纳到退休年龄,到退休年龄时,最低缴费要满15年,才可以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