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以下标准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立案: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2、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绑架儿童的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儿童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条件应当有: 1、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及被拐卖儿童的人身权利; 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3、主体为是十六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儿童公务的首要分子; 4、客观上表现为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
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条件如下: 第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声誉,也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和儿童的人身权利。 第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
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条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
只要是直接故意去阻碍被拐卖的妇女或者儿童倒是有可能构成此罪的。为此侵犯的不光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有关机构方面的信誉,有关机构在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进行解救时,当事人想尽千方百计进行阻碍,那么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对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罪的立案标准进行明确规定。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所以可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指的是军人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军队指挥人员、值班人员、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是我国军队的值勤秩序。由于军队的指挥工作和
拐骗行为在刑法上对应的罪名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其构成要件包括四个: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2、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实施了其中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