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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没收财产的执行应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即自一审判决上诉、抗诉期满之日或者二审判决、裁定作出之日起执行。 此时刑事审判庭应将相应的判决书、裁定
执行没收财产的注意事项有: 1、在审判实务中首先是要界定犯罪分子在其财产被没收之前是否所负了此债务,如果在没收之前就已经形成的债务,法官就应当给予充分考虑,否则债务就不在考虑之列。 2、合法的债务,这里的“合法”是法官在审理中应该重点审查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包括以下方式:(一)加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和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产;(四)排除障碍,恢复原状;(五)代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28.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被执行人必须如实向人民法院报告其财产状况。 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有权向被执行人、有关
在申请名下无财产强制执行之后,对方终身被列入执行名单,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将对方列入失信名单,届时可以通过限制对方消费来促使其执行判决
以往的司法解释关于这个问题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所以各地法院的操作方式可能有差别。以上海为例,执行费用一般由法院从第一笔执行到位的款项中扣除,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暂时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的话,就等执行到
财产的继承方式可以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以及遗赠四种。 1、法定继承,主要是根据被继承人法定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继承的顺序; 2、遗嘱继承,主要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相关的遗嘱,明确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3、遗赠扶养协
强制执行一直没有财产的,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申请执行需要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如果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也可以一并提供给法院。法院也会依职权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果通过各种途径都
转移财产的方法有: 1、存款:在转移存款时,一般转移财产的一方会设立新的账户,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 2、公司股权:立即转移公司流动资金、以故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形式恶意转移公司财产、制造虚假“借款”官司; 3、房产:常见的转移房产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