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民法典如何规定房屋租赁期限
民法典如何规定房屋租赁期限

民法典如何规定房屋租赁期限

2021-03-01 143
普法内容
房屋的出租期限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民法典规定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吗
    民法典规定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吗

    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但是需要提前通知,并给予承租人一定的搬离期限才可以的。

    2024-06-30 24
  • 房产租赁法租赁期限规定
    房产租赁法租赁期限规定

    房屋租赁期限法律规定: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的租赁期限无效。出租人应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应当支付租金。

    2021-01-25 195
  •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转租的损害赔偿如何划分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转租的损害赔偿如何划分

    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因转租行为造成房屋损害的,由承租人对出租人承担责任,如果经出租人同意的,由次承租人对出租人承担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

    2021-01-23 203
专业问答更多>>
  • 民法典里的房屋租赁期限和公证期限如何确定

    房屋出租期限一般由租赁双方协商、在20年的租期范围内确定。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的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

    2023-08-21 15,340
  • 2022年民法典租赁合同需要如何确定租赁期限

    租赁合同的期限由承租人和出租人自行协商确定,但是要注意最长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否则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

    2022-11-20 15,340
  • 法律如何规定民法典房屋租赁需要哪些条件

    房屋出租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合法的房屋产权; (二)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三)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四)将房管部门直管公

    2023-01-03 15,340
  •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协议违约责任如何约定

    明确违反出租房保障房屋安全使用、承租方正确使用,租金,租期的约定。关于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要约定两方面, 第一方面是房屋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第二个是房屋租赁人的违约责任。

    2023-07-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如何起诉 01:05
    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如何起诉

    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出租房屋、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是因为合同涉嫌无效从而产生了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纠纷。而在起诉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的要点:首先,当事人应当确保自己符合起

    1,231 15,340
  •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如何解除 01:01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如何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如果达到法定或者约定解除的条件的,就可以申请解除备案,具体情形如下: 1、出租人或承租人应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

    8,671 15,340
  • 房屋租赁登记有何效力 01:01
    房屋租赁登记有何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 1、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3、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828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