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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的。在质押期间,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但质权人不得对质押物进行处置,如果处置质押物造成出质人损失的,质权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的保管义务和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
质押算担保。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将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1、可作为质押贷款质押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优价证券。 2、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民法典》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欠款货物经协商一致可以抵货款。当事人抵消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应当相同,当事人主张抵消的应当通知对方。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根据《特权法》第六十九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
不能。 可以出质的权利类型有如下几点: 1.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4.依法可以转让的债
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 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
拟挂牌公司的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质押。拟挂牌公司,属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只要符合质押条件,都可以进行质押。只不过,拟挂牌公司的股东,在质押股权时应当更加慎重。因为其股权质押行为,可能会对
分红权和股权的区别有:1、股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是股东对公司有投资才产生的,分红权是股权中的一种,是股东可以享受分红的权利;2、股权是分红权的依据,当事人想取得分红权的,首先要取得股权,自然人对该公司没有股权,也自然没有分红权,对该公司
1、以无记名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质押合同自股票交付之日起生效。未经背书质押的无记名股票,不得对抗第三人;2、以记名股票出质的,出持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