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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它是一种最古老的刑罚,是人类阶级社会刑罚史上最重要的刑种。由于死刑的内容是剥夺犯罪人的生命,故又被称为生命刑;由于死刑是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故被称为极刑。 《刑法》第48条第1款前半段规定:“死刑只
国内现在死刑方式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具体如下: 1、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立法体现: 1、刑法总则中的体现:我国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2、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在分则罪名方面,我国刑法作了相当详备的规定。在1997年刑法修订过程中,将1979年刑法及其后由立法机关制定的单行刑法、
我国的死刑执行方式包括枪决和注射两种死刑执行方式。
我国的死刑政策是“保留死刑、坚持少杀、严防错杀”。这一死刑政策在刑法上体现为:(1)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刑法总则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刑法分则把死刑的适用范围具体化,死刑一般是作为选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它是一种最古老的刑罚,是人类阶级社会刑罚史上最重要的刑种。由于死刑的内容是剥夺犯罪人的生命,故又被称为生命刑;由于死刑是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刑罚方法,故被称为极刑。 《
早在公元前407年,中国古代刑法总则就在李悝制定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封建法典《法经》中诞生了。这一时间远远早于东、西方其他各国。此后,将有关定罪量刑的原则性规定单独作为法典的一篇,成为中国历代编纂成文法
中国现行宪法的制定最早可以追溯到1954年,1954年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宪法,也是1954年的宪法,为我国宪法提供了基础。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这是我国有史以来的第
我国宪法权的主体是人民。按照宪法的理论,制宪主体不同于制宪机关。我国宪法制定的主体是人民。而制宪机关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全体人民享有制宪权,是制宪主体,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享有制宪权,而是制宪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
关于死缓犯限制减刑的条件,具体如下: 1、累犯限制减刑,累犯一般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由于累犯体现了较高的人身危险性,所以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