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与情形:1.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人格混同,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2.恶意逃避债务;3.出资不足的补足;4.抽逃出资。
对于公司债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来承担。而公司自身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担责。但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时因为股东滥用股东地位、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产生的,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对该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
公司破产后,如果出现下列情况,股东还需要对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1、借款人股东出资不实,但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出资不足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
1、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完全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论是公司的原股东
公司欠债,股东原则上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公司具有独立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而法人财产独立、责任独立,这意味着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
对于公司破产后股东的债务承担,有如下两个不同的情形: 1、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已完成实缴出资义务,且没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的,公司破产后,股东无需额外承担责任; 2、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的,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公司股份,并实际出资后,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即转化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使用该资产对外承担债务。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