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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的特殊权利如下: 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时的请求撤销权。 二、查阅复制权(有限责任公司)。 三、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 四、强制执行中的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 五、请求解散公司的权利。
公司法对公司股东的特殊权利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三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2、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3、第三十三条,股东享有查阅、复制权; 4、第三十四条,股东享
股东权益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当总资产小于负债时,公司就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境地,这时,公司的股东权益便消失殆尽。如果实施破产清算,股东将一无所得。相反,股东权益金额越大,该公司的实力就越雄厚。那么成为公司的股东后,股
公司绝对控股人的权利是知情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认购新股权、收益权等。绝对控股,是指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一、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编号。 二、参与重大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股东的特殊权利是对于有瑕疵的股东会或者是董事会的决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撤销或者是无效。股东还可以在法定情况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权。
公司股东的特殊权利如下: 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时的请求撤销权。 二、查阅复制权(有限责任公司)。 三、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 四、强制执行中的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 五、请求
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享有对公司经营管理等重要情况或信息真实了解和掌握的权利,是股东依法行使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基础性权利。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隐名股东想要从公司外部进入公司内部直接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应参照《公司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益权,另一类是共益权。 自益权,即股东用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包括请求分红的权利、请求分配剩下的财产的权利。 共益权,就是股东参与公司经营活动和管理事务的权利。但其实,共益权对公司和别的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的权利包括表决权、名称登记权、收益分配权、查询权、诉讼权等,具体包括: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退股权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