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债务的免除中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债权条件
债务的免除中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债权条件

债务的免除中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债权条件

2024-06-19 1
普法内容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行为并不总是对债务人有利,因此不能将债务免除行为视为是一个单纯单方民事行为,因此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有权利在合理期限内拒绝。拒绝后债务免除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 担保人
    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 担保人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若经过担保人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担保人应当继续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2021-04-05 458
  • 债权人放弃部分债务可以吗
    债权人放弃部分债务可以吗

    债权人可以放弃部分债务人债务。债权人主动放弃债权的,债务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作出放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作出表示后,债权债务就终止。该债权债务的关系,自合同解除时,一并终止。

    2022-08-09 214
  •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而未通知保证人的,保证人对债权人尚未转让的部分债权承担担保责任,即应当由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或诉讼仲裁,债权人没有主张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

    2021-04-26 339
专业问答更多>>
  • 2022年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部分或全部债务的是否需要债务人同意

    需要。债权人免除债务的行为并不总是对债务人有利,因此不能将债务免除行为视为是一个单纯单方民事行为,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有权利在合理期限内拒绝。拒绝后债务免除行为无效。

    2022-11-20 15,340
  • 放弃债务和免除债权

    放弃债权和免除债务是不一样的。债权人放弃债权就是债务消灭的原因之一,其实债权人放弃债权也就是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相应的债务范围,但是不必然导致免除债务人的责任。债权人放弃债权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债权人

    2023-01-15 15,340
  • 债务人放弃债权的, 债权人向债务人表示免除的, 债权人就无权免除吗

    1、免除要有意思表示 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它仅依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而发生效力,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免除既为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则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在免除中应予适用

    2022-03-15 15,340
  • 放弃债权免除债务是不是两者

    放弃债权和免除债务是不一样的。债权人放弃债权就是债务消灭的原因之一,其实债权人放弃债权也就是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相应的债务范围,但是不必然导致免除债务人的责任。债权人放弃债权属于他自己的一项权利,只要符合

    2023-05-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务人死亡债务免除了吗 01:09
    债务人死亡债务免除了吗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并不会归于消灭。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应当先用遗产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需要注意的是,缴纳税款或者清偿债务都应当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超过了其

    1,545 15,340
  • 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是什么 01:22
    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债权债务抵消需同时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意思是说,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存在两个债权债务关系,互为对方的债权人; 第二,相互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只有双方互负债务

    1,381 15,340
  • 怎么区分债权人与债务人 01:14
    怎么区分债权人与债务人

    债权人和债务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区分: 1、两者的定义不同,债权人指的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而债权人则是指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1,741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