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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有什么特点

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有什么特点

2024-06-27 40
普法内容
1、租赁物应是实物财产,任何形式的无形财产都不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2、租赁物应是使用权能够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物,如果使用权与所有权不可分离,则违背了融资租赁的交易性质,不可能成为融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3、租赁物应是不可消耗物,能够重复使用 4、租赁物不应是用于个人消费的消费品,由于目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还不包括自然人,因此,个人消费品也不可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然而,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必须具有合法性的特征。因此,法律禁止流邁通的物体或限制交易的物体,如武器、国家专营产品等应排除在融资租赁合同的客体以外如果法律规定某种物体的交易须经过特定机关的许可,就需要先经过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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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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