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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诺和要约是一对相对人的行为,两者并不是对立的,而是共存的。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有规定的期限。要约没有规定的期限内必须答复。3、承诺必须是被要约人的答复,其答复的内容和要约的内容是一致的。4、承诺不可以撤回但可以撤销,要约都
受要约人是要约邀请人。 受要约人,是上市公司股东,它可以是境内股东,也可以是境外股东。《证券法》在“继续收购”中采取“收购要约”和“受要约人”的概念,但在“一般收购”规则中没有类似术语。 《证券法》对受要约人的资格问题,也未作限制。《公司法
要约人指的是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的人。要约人可在提出要约时规定要约的有效期限,并受之约束。出卖特定物的要约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样的要约或订立同样的合同。 受要约人是上市公司股东,它可以是境内股东,也可以是境外股东。
要约人与受要约人的区别: 1、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2、他们与要约的关系不同,一个是发出要约,一个是接受要约。 3、他们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受要约人需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
要约是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的,受要约人是要约人选定的交易相对方,受要约人进行承诺的权利是要约人赋予的,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能力,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因此,第三人进行承诺不
要约人指的是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的人。要约人可在提出要约时规定要约的有效期限,并受之约束。出卖特定物的要约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样的要约或订立同样的合同。 受要约人是上市公司股东,它可以是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约邀请与要约的主要区别有: 1.要约邀请指的是一方当事人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的要约,而要约则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其他方发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属于事实行为,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要约虽然不是法律行为,但是
租约未到期不租的,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赔违约金。违约金不是法定的,而是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约定的,合同生效后,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对方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当事人约定具体数额的,违约方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计算方
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换句话说,如果双方事先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同时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违约行为,这时候守约方既可以解除合同,又可以请求对方按照合同内容承担违约金的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违约金责任是约定的违约责任。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