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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离婚时,宅基地是不可以分割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夫妻双方对宅基地只能享有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故在夫妻离婚时,宅基地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无效。离婚时,宅基地是不可以分割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夫妻双方对宅基地只能享有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故在夫妻离婚时,宅基地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关于宅基地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问题,同样需要区分具体情形,一般而言,如果交易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也没有违反地方有关限制性规定的情形,协议原则上是有效的。如果交易双方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在
1、农村宅基地分家协议,一般是有法律效力的。分家,实际上是父母将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赠与儿女。只要儿女接受,就是履行了赠与协议。 2、按照我国对农村房产制度的一些规定,分家父母将房产分给子女,性质属于
根据国家政府规定: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
无效。关于外村村民能否购买宅基地上房屋的问题,房屋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根据的相关规定,是不允许农民将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及房屋卖给外村农民的。其法律依据为1999年《土地管理法》的第4
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出售的,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再结合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采用认定无效为原则,农村私房买卖中,买房人名义上是买房,实际上其实是买地,在房地一体的格局下,处分房屋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权
宅基地纠纷的诉讼时效,需要分情况来判断: 1、与宅基地有关的合同纠纷,如宅基地转让的合同,适用《民法典》三年诉讼时效的规定; 2、因要求停止对宅基地的侵害,排除对宅基地使用的妨害,或者消除对宅基地潜在危险而起的的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个人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宅基地是基于农民的特殊身份通过申请获得,不能单独转让和买卖,只能在房屋产权变更时一并进行转让。所以,单纯宅基地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公证处不会进行公证的。 另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