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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和一些地方、企业提出,目前有的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虽未达到破产界限,但继续维持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更大损失而因股东之间分歧严重,股东会、董事会又不能作出公司解散清算的决议,处于僵局状态。公司法应当针对这种情形,规定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
需要,股东需要补?认缴的出资额,这个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1、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五条:?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的出资?尚未完全履?出资义务的,破产清算的管理?应当要求该出资?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2、《公司法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要清算。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
首先没有退股一说。股权想退出,只有三种途径,第一种股权转让,转让的价格要和受让方协商;第二种,减少注册资本,比方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投入20万,现在要退出,那就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至80万;第三种,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
公司在申请解散时股东要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承担债权债务的清算。如果资不抵债的,应当申请破产。否则视为有能力承担债务,解散后股东有义务承担债务。但时效为三年,超过三年的不承担。 风险提示:《最高人民法院
需要,股东需要补认缴的出资额,这个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1、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五条: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的出资尚未完全履出资义务的,破产清算的管理应当要求该出资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不受出资期限
公司股东撤资是不需要清算的,清算是公司破产或者公司解散时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另外,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是不得随意撤资的,公司法禁止股东抽逃出资,是为了维持公司资本的相对稳定性。 如果股东想撤资,那么只能通过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者减少
公司利润计算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再减去税金及附加等于主营业务利润; 2、主营业务利润加上其他业务收入再减去其他业务支出,再减去管理费用,再减去财务费用等于营业利润; 3、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再减去营业外支出等于利润总额
公司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公司清算申请。公司出现法定或者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后,不依法成立清算组,或者成立清算组后拖延清算、违法清算,则公司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清算。债权人没有申请清算的,则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清算。 股东在向法院申请清算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