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在工作单位值班时间猝死,认定工伤一定要尸检吗?
在工作单位值班时间猝死,认定工伤一定要尸检吗?

在工作单位值班时间猝死,认定工伤一定要尸检吗?

2024-07-13 20
普法内容
需要确定死因的,应当尸检。职工在工作岗位上猝死,申请工伤认定,必须对死亡原因进行确定。在没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死亡诊断证明情形之下,应当通过尸检确定死亡原因。不进行尸检不能确定死亡原因,不能对是否属于视同工伤进行定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六条因下列情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除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疾病死亡证明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抢救记录和疾病死亡证明书。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在下班时间死在工作单位有赔偿吗?
    在下班时间死在工作单位有赔偿吗?

    看死亡时的具体情况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2024-07-13 9
  • 哥哥在工厂猝死了,工作中猝死工伤认定依据是什么
    哥哥在工厂猝死了,工作中猝死工伤认定依据是什么

    48小时”算工伤死亡,省人社厅明确,该条款是职工因病被认定为视同工伤的唯一情形,应当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突发疾病径直送医疗机构抢救并在48小时内死亡)并重,且具有同时性、连贯性来掌握。对该条款规定情形的理解应当为:一

    2024-06-04 20
  • 单位认定工伤时间
    单位认定工伤时间

    1、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2020-09-11 326
专业问答更多>>
  • 上班时间猝死认定为是不是一定要尸检

    1、在上班时间当场死亡或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的,视为工伤;这是可以不用尸检的,尸检是为了查清事实的,看看是否存在故意杀人等情况;2、具体请咨询本律师

    2022-10-31 15,340
  • 职工在工作岗位突发猝死,需要尸检吗

    需要确定死因的,应当尸检。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猝死,申请工伤认定,必须对死亡原因进行确定。在没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死亡诊断证明情形之下,应当通过尸检确定死亡原因。不进行尸检不能确定死亡原因,不能对是否属

    2022-04-07 15,340
  • 在下班时间但是在工作单位猝死算么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

    2022-10-29 15,340
  • 职工在工作中猝死构成工伤罪还需要尸检吗

    需要确定死因的,应当尸检。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猝死,申请工伤认定,必须对死亡原因进行确定。在没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死亡诊断证明情形之下,应当通过尸检确定死亡原因。不进行尸检不能确定死亡原因,不能对是否属

    2022-03-2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工作中猝死算不算工伤怎么赔偿 01:26
    工作中猝死算不算工伤怎么赔偿

    工作中猝死,符合以下情形的,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的事故伤害;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4、患职

    2,019 15,340
  • 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01:03
    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如下: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

    6,993 15,340
  • 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00:53
    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且每周至少休息1日; 2、如果因为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那么一般不可以超过每日小时,每月累积不可以超过36小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

    12,109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