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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限届满的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一般不属于累犯;一般累犯仅能在前罪执行完毕后或者赦免后构成。《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死缓犯不属于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或者立功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监狱内外重大犯
需要看具体的时间间隔,如果之前是普通犯罪,刑事处罚在有期徒刑以上的,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属于累犯;如果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则不受五年时间限制。
不成立。 成立累犯的条件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后罪。而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是要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的,而不是累犯,原因在于缓刑与实刑不同,缓刑考验期也只是个考验期,考验期到了,意味着刑罚不用执行,
不属于。 构成一般累犯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
缓刑期间又犯罪不是累犯,缓刑考验期满,意味着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而累犯是指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之罪的。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缓刑考验期间,则原判的刑罚尚没有执行完毕,不符合《刑法》第六十五条刑罚执行完毕的规定的,所以在缓刑期又犯罪的,不是累犯。
缓刑的考验期满后,犯罪人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无论是在考验期内,还是在考验期外,被判缓刑的犯罪人再犯新罪的,都不会构成累犯。因为累犯的成立条件是,行为人后罪发生的时间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以后或者被赦免后的五年内,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
在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累犯不能适用缓刑。构成累犯的情况有两种:第一,如果之前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在刑满释放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又实施了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就构成了累犯。第二,如果犯罪嫌疑人首次犯罪属于
累犯是一定不能缓刑的。法律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行为人构成犯罪后,人民法院在追究刑事责任时,发现行为人构成累犯的,在确定刑罚时,不得对行为人宣告缓刑,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具体的犯罪情况判处相应的刑罚,让行为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