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专项补偿款停止执行,还会中止征地吗
专项补偿款停止执行,还会中止征地吗

专项补偿款停止执行,还会中止征地吗

2021-02-04 245
普法内容
征地补偿款政府应予执行。我国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中止执行前银行卡还会冻结吗
    中止执行前银行卡还会冻结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执行中止跟银行卡解冻是两回事情,执行中止是代表不会执行你的财产,不代表对方会把你的银行卡解冻。一般情况下,除非你们双方的债务问题已经解决,对方才会对你的银行卡实行解冻。

    2020-12-24 572
  • 执行中止利息还有吗
    执行中止利息还有吗

    判决生效后开始计算利息,不会因为执行暂时终止而停止,中止执行只是暂时停止了执行,案件并未完结,所以利息仍然计算。

    2024-07-10 11
  • 拆迁征地没补偿制止施工行吗
    拆迁征地没补偿制止施工行吗

    不能直接阻挠工地施工,但可向上汇报,请求在支付征地补偿款后再行施工。地补即国家征用土地时,对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所受投入和产出损失进行的补偿,实质为对土地收益的赔偿。土地收益则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对土地的占有、运营所获取的经济利益。

    2024-04-18 10
专业问答更多>>
  • 执行停止了吗

    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

    2022-07-21 15,340
  • 死刑立即执行会停止执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

    2023-05-09 15,340
  • 中止执行不属于再审程序就已经停止执行了吗

    对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不得停止执行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决定再审的,裁定暂停执行,但追索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不得暂停

    2021-12-10 15,340
  • 停止执行拘留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拘留所条例》第十九条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2022-11-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强制执行中止满3年不再执行 01:02
    强制执行中止满3年不再执行

    强制执行中止满3年不再执行一般是指,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5,962 15,340
  • 专利侵权诉讼中止是指什么 01:33
    专利侵权诉讼中止是指什么

    专利侵权诉讼中止的意思是,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针对原告的专利向有关机关提起无效宣告的程序,为了等待无效程序的结果而向法院请求中止专利侵权诉讼。如果原告的专利被宣告无效,那么原告就会丧失权力基础,由此专利侵权诉讼就没有必要再继续进行下去。当

    1,235 15,340
  • 有林权证征地补偿款 01:08
    有林权证征地补偿款

    关于林地征收补偿的归属问题,林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应该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经济组织确定如何分配。如果村集体已有分配方案,且该方案不违反法律,按照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即可。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未进行统一安置,那么征收补偿款除依

    2,219 15,340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