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形式有什么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形式有什么

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形式有什么

2020-06-09 75
普法内容
驰名商标保护的表现形式有: 1、申请保护。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 2、自动保护。即商标所有人未提出保护请求,但商标局在办理注册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复审时,确认侵权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3、司法保护。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进行认定,予以保护。 此外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也会予以保护。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驰名商标的保护有哪些有关驰名商标的知识
    驰名商标的保护有哪些有关驰名商标的知识

    有关保护驰名商标的知识包括: 1、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其他人存在复制、摹仿等行为,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应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

    2020-03-13 133
  • “驰名商标”保护的增加
    “驰名商标”保护的增加

    在我国,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和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保护力度不同。 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受商标法保护,即只能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得到保护。 已注册驰名商标强保护,可以实现跨类保护,且对于恶意注册的,已注册商标所有人提出无效的时间不受五年限制。 驰名商标保护

    2024-06-08 20
  • 我国对于驰名商标保护实行什么标准?
    我国对于驰名商标保护实行什么标准?

    我国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的规定如下: 1、就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进行复制、摹仿或者翻译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就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恶意注册的,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3、其他保护范围。

    2020-03-09 171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驰名商标保护模式

    驰名商标的保护模式有相对保护主义和绝对保护主义两种模式。前者是指禁止他人将与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与商标所有权人相同或近似的行业中注册或使用,至于在非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是被允许的。后者则是指

    2023-09-09 15,340
  • 驰名商标保护是什么意思,驰名商标保护有哪些范围

    关于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范围是什么意思,解释如下:自驰名商标制度确立以来,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司法实践始终在限制保护与加强保护之间徘徊。一方面为了维护驰名商标所代表的极高商誉和经济价值而对其给予更大限度的

    2022-04-28 15,340
  • 2022年保护驰名商标的方式有哪些

    一般都是由商标持有人申请后,由相关部门做出的,没有时间规定。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五条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

    2022-11-20 15,340
  • 有哪些方式可以保护驰名商标

    一般都是由商标持有人申请后,由相关部门做出的,没有时间规定。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五条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

    2022-06-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有什么 01:08
    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有什么

    商标权,指的是商标持有人对其所有的商标,享有排他和独占的权利,因为在中国商标权的获得主要是通过注册,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其所有人申请、经过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之后,所产生的专有权。 商标权的取得的方式,具体有两种: 1、通过原始取得与继受

    2,172 15,340
  • 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有哪些 01:29
    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有哪些

    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也就是对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国家规定了相关的法律,对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进行了规定,也即当民商事主体实施了该些行为,就侵害了商业秘密。法律规定,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包括以下四种:1、以不正当手段

    2,359 15,340
  • 商业贿赂的主要形式 01:07
    商业贿赂的主要形式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

    2,538 15,340
其他知识产权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