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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拆迁儿媳能不能分到钱,根据以下两种情况分析: 1、拆迁安置房的归属,一般是原房产属于谁,就归谁,除非被拆房产所有者同意。如果房子是父母的,也要看是否指只赠与儿子,如果只赠与儿子,儿媳妇是不算在补偿款内的; 2、如果儿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拆迁的房子离婚儿媳妇是否能分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如果被拆迁的房产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则拆迁后的收益也应归男方所有,离婚时女方不能进行分割; (2)如果房产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则女方有权请求分割财产。 属于婚内共同财产的包括: 1、工资、
具体而言,在实施住宅拆除行为之时,拆迁补偿乃是授予该住宅所有权之人。倘若被拆迁之住宅属于夫妇二人共有财产,则儿媳有权获得安置住房的相应产权;若此住宅乃公公婆婆所有,那么儿媳对此住房便无任何产权份额可言。关于拆迁安置房的最终归属问题,通常遵循
如果一个院子的房产证上,依次写了父亲,母亲,儿子,儿媳,孙子的名字,现在父亲去世了,院子占了给了补偿款。这笔补偿款应该析出被继承人的份额,然后进行继承。其余的按照共同财产权进行分割。在分家单上,写要有
1、被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
如果产权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产是完全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时候都应按照《解释(二)》第20条的规定进行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我有8间房,产权人是我,是老伴生前和我一起盖的,我的小儿子结婚后和我主在一起,我住2间,他们住3间,其余出租,租金全是儿子拿。现房屋拆迁,拆迁款被儿媳领取,只个了我很少部分,我是否可把其他部分要回答复
拆迁补偿主要是是补偿给被拆迁人的。1、如果女儿也是被拆迁人,女儿当然有权请求获得补偿款。2、如果被补偿人是父母的,在父母去世且未留下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女儿可以作为继承人,参与法定继承。《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应当
拆迁的补偿应该在被拆迁人搬迁之前到位。也就是需要按照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处理拆迁补偿事宜。这是拆迁工作中重要的一项原则,不能违背。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形式赔偿
符合两种情况,拆迁房就能分。第一种就是资格,在里面必须有户口没有迁出,因为迁出后就没有资格。第二就是房产,要有属于自己的房产,没有房产,安置回迁房就没有份额。 私有住宅的拆迁补偿,在双方离婚后只会给房子的主人。房子在离婚后,已经明确属于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