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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方式具体指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其中明示的方式主要包括通知的方式,承诺人可以口头通知或者书面通知要约人;而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也可以以行为的方式默示地作出承诺。
撤回承诺需要的条件: 1、承诺人应以通知的形式向要约人发出撤回承诺。撤回通知应明确表明撤回承诺并不愿意签订合同,否则不会产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2、在承诺撤回通知的时间内,一般来说,由于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规定撤回承诺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相对人。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可以撤回意
一、什么是承诺撤回 承诺撤回是指承诺人在承诺生效前有权取消承诺。是受要约人(承诺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并且在承诺生效之前采取一定的行为将承诺取消,使其失去效力。 根据到达主义,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可以将
承诺撤回和撤销区别在于:1、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2、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应当
承诺书不能撤回,只能撤销。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
指定继承人主要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有效遗嘱,死后按照遗嘱的内容执行遗产的继承。这时候,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选择指定的继承人。这体现了我国对自然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具体来说,主要根据了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可以依法订立遗嘱处分自
合同的承诺方式包括了明示承诺和默示承诺这两种形式。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民法典的规定,要约经由承诺,即双方达成一致合意后合同成立。因此,当事人的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关键。而当事人可以通过通知的方式,也就是明示的方式,向要约人发出承诺;或者根据当事人的
无因管理,是指并没有受到他人的委托,也不存在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无因管理是民法中债的发生根据之一。要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否则无法构成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