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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者可以以限购、限贷政策出台,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2、因为这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可以免责的。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
购房限购政策影响合同履行。公民在购买房产时有义务切实地了解己方权利义务,不能以未全面或完全了解此项规定而推卸未能履约的责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台限购新政导致买方从有购房资格变为无购房资格的,买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房屋限购的关系而导致不能买房时,建议可以要求开发商将房款给退回来,开发商不肯退房时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当事人一方因政策限购解除合同后,转而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或适用定金罚则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经人民法院审查合同解除确实导致当事人间
不同情况的处理方式都不一样: 1、若是因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导致购房者不能顺利拿到贷款,这时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放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若是因购房者提供的贷款
1、购房者可以以限购、限贷政策出台,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2、因为这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可以免责的。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是的。 住房限购政策在性质上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确实会对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继续履行造成重大影响。对于合同订立后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
合同的有效需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当事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买卖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三是合同内容不存在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限购政策带来的后果是购买方履行不能
购房合同是按照我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别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购房合同出现纠纷时,如果有中介公司参与的,可先找中介公司居中协调,尽量和合同相对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以及第62条的规定,对于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情况,双方当事人首先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换句话说,就算双方事先约定不明确,也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合同的履行期限问题达成新的约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一经确定,合同就成为双方当事人共同遵守的准则,出现纠纷时,就成为了双方处理争议的依据。 生活中,开发商通常会采用格式合同为房管部门拟定,不能修改为理由,把其单方意愿反映在合同中,强加给购房者接受。 需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