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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暂住登记凭证的办理流程是: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居住住所证明,到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办理暂住登记; 2、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并出具暂住登记凭证。
暂住证的办理的限制条件如下: 1、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暂住登记满六个月; 2、属于国内非本市户籍人口; 3、在居住地合法稳定就业或有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不是本市常住户口人员,需要在本市暂住7日以上的暂住人员,应于到达暂住地后7日内
暂住证办理有以下条件限制:属于国内非本市户籍人口;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暂住登记满六个月。
当事人办理暂住证的,应当到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提交相应材料进行办理。根据我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的,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
1、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暂住证办理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
1.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已办理居住登记,并持有相应证件; 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申请人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
办暂住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的
申请暂住证需要带的证件和手续如下: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有:居民身份证。居民本人相片。能够证明居民本人居住地址,就业单位,就读情况的证明文件。携带这些资料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即可办理。根据相关政策可知,暂住证现被称为居住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
我国居住证制度,是一项除了保护城市流动人口非户口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社会福利待遇,也保障了城市流动人口在原户籍所在地的应该享有的权益。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国的公民在离开户籍所在地,至其他城市生活或者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