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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叙述的情况来看,首先需要了解的还是物管服务合同的具体内容,并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形来确认当时物管是否存在着疏忽的过失从而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若你们要追究责任
这个要先查明被盗的原因,然后是物业管理存在的过错,然后是过错程度,最后才是应承担多少赔偿
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财物被盗,物业公司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未尽到物业服务职责或者物业服务合同有特别之约定。
如果因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比如导致防盗门一直处于损坏状态,从而使他人能够随意入楼相对较为隐私的场所,且物业公司也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物业公司履行了其他的安全保证职责的话。则对于业主的财产损失,物业公司应
物业管理企业因疏于管理,致使物业共用设施存在不安全因素,造成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损害,受害人请求物业管理企业赔偿损失的,可根据物业管理企业过错的大小,收取费用的标准等因素确定物业管理企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小区电梯损坏,如果是电梯本身故障且在保修期内,电梯公司应当承担维修义务,由物业联系电梯公司进行维修;如果系人为破坏,应由责任人承担维修义务;如果已经超过保修期的故障,物业可以动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应由物业告知全体业主
租房期间东西损坏了,由谁承担责任应当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讨论: 首先,如果是由于承租人保管不善,导致东西损坏的,则应当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不是承租人的过错导致东西损坏的,一般情形下,应当由出租人承担责任。这主要因为,出租人对租赁物
小区的电梯属于特种设备,行为人在乘坐小区电梯时,出现意外事故受伤的,由负责管理特种设备的人员承担相应责任。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管理特种设备人员对电梯这种特种设备的运行和管理承担责任。管理特种设备人员可以是两类人: 1、物业服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