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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递交公安机关,公安回复谁立案?

执行局递交公安机关,公安回复谁立案?

2024-04-29 13
普法内容
提交至公安机关后,关于立案的答复对象和方式,受地域及案情影响而有所差异。一般而言,公安机关接手执行局转交材料后,会进行初步审核,根据相关法律与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立案。若立案,便会通知相关方,如执行局以及潜在涉案人员。通知形式可能为正式书面文件或口头传达。但需注意,立案流程、通知对象及方式因地制宜,案件类型各异。故建议直接咨询相关公安机关或执行局,以获取更为精确详尽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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