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预备性工作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预备性工作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预备性工作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2020-02-02 24
普法内容
所谓“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诸如清理、安全贮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其实可以这样理解,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从事预备性收尾性工作认定为工伤应具备哪些条件
    从事预备性收尾性工作认定为工伤应具备哪些条件

    (1)工作时间条件: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属于广义工作时间)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场所条件:必须在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的;如果不在工作场所内不得认定为工伤。 (3)工作原因条件:必须是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

    2020-08-05 183
  • 实习生工作中受伤可否判定为工伤
    实习生工作中受伤可否判定为工伤

    可以的,实习的时候最好和公司签订合同。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这里所称“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就是《工伤保险条例》规

    2024-06-16 12
  • 预备性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
    预备性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

    1、工作时间条件: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属于广义工作时间)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场所条件:必须在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的;如果不在工作场所内不得认定为工伤; 3、工作原因条件:必须是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2020-12-22 116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退休返聘人员因工作受伤,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吗? 01:00
    退休返聘人员因工作受伤,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吗?

    退休返聘人员因工作受伤的,不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法律明确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退休返聘人员因工作受伤的,只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谁承担赔偿责任,是无法通过工伤保险得到赔偿的。这是因为退

    2,098 15,340
  • 工伤认定没有伤残鉴定吗 00:59
    工伤认定没有伤残鉴定吗

    工伤认定有没有伤残鉴定,需视情况而定: 1、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

    2,164 15,340
  • 认定工伤的流程 01:20
    认定工伤的流程

    认定工伤的流程的第一步是先申请认定工伤,要想被认定为工伤需要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分别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符合这三个条件被认定为工伤后第二步是向有关部门提交材料。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申报工伤,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第一份材料就是工

    1,220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