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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购房定金出现以下情况会退还: 一、卖房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当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二、当事人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
要退购房定金的情况是: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还;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还双倍。
房屋买卖中退房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 1、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2、开发商证件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下述情形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一、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
1.购房房屋交纳定金后,如果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要双倍返还定金,交纳定金一方违约的,不能要求退还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收受定金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时,支付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换句话说,在不动产买卖交易过程中:如果出卖人,也就是开发商违反合同的约定,这时候支付定金的买受人,也就是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对方无条件退还定金。但
在租赁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就是为房屋及房屋里面的设备设施等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如果租赁期间由于出租人的原因造成房屋以及房屋里面的财产有任何损失的,那么房东可以直接从押金里面扣除,将剩余的部分再返还给租客。除了上面的这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终止合同: 1、双方已经履行了债务; 2、抵销权人行使了债务的抵销权; 3、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单方面地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5、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 6、其他标志着合同的权利义务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