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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集体户口的市民,只能把集体户口中填写自己户口那一页进行复印,然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后,就可以正常领结婚证。如果不能复印自己的集体户口,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一张“常住人口登记表”,并带身份证到婚姻登记处申领结婚证。
1、当事人持有本人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 2、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注:委托办理应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
涉外结婚手续适用我国的《婚姻登记条例》。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
(一)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二)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 (三)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
1、两人的户口本(户籍证明,集体户口需要带上集体户口属于当事人的那页并复印集体户口的封面) 2、男女双方各自身份证 3、单身证明(社区或单位开具证明) 4、无直系血缘或是旁系三代血缘关系(社区或是单位
华侨结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的内容:1、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这是最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不可或缺;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同时还需要提供,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即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三张两寸红底的免冠合影照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需要注意,如果男女双方是复婚,且上一次离婚时是
补办结婚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原结婚证原件(遗失的除外)。因结婚证损毁,涂改或者原婚姻登记证有瑕疵,申请补办的,应当提交原结婚证。如果是复印件,那么还应当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结婚证遗失,且户籍所在地和原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