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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中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能否纠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执行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
一般不影响执行。但审理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由执行人员申请中止执行,经过改判后重新申请执行。
在执行中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能否纠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执行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
三、审判监督程序,除了纠正审判过程中的错误外,同样是对人民法院因强制执行行为侵害执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时设立的一种补救制度,为强制执行过程中的错误执法行为提供了补救的机会和方法,也为司法机关严肃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有以下三点,分别是: 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是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 2、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理由是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二审程序对上诉理由未作限制; 3
行政执法程序如下:执法人员应巡查中发现违法、违规案件事实确凿,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在法定期限内交至行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途径,而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会在6个月内作出宣判,法院会下达判决书。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书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15天后就生效,进行执行程序,如果是二审判决的,一般是判决书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