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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善意取得是无权处分。善意取得处分物所有权的人不需要得到所有人的认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
善意取得不适用的情形包括动产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拾得遗失物。 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主要包括:动产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拾得遗失物。善意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他人,善意受让人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
不是,也可以适用于不动产。在不动产交易中,双方当事人必须依照规定变更所有权登记,但是偶尔会因为权属登记不完善等情况存在无处分权人处分不动产所有权的可能性,或者说不动产物权在交易中不致于使人误认占有人为所有人。
在善意取得制度适用的情况下,无权处分合同应该是有效合同。原因有以下几点: 1、首先,法律调整的是因财产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虽然它对物的归属关系的调整侧重于结果层面,但在我国债权的物权变动模式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股权质押可以适用于善意取得。因为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物权,只要相对人取得的股权质押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就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
善意取得不适用情形,分别是:1、禁止和限制流通的动产;2、须经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3、被查封的财产。财产被查封后,当事人的处分权受到限制,如将财产转让他人,将破坏查封的效力,划归债权人的债权,属
一.土地所有权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对于该问题,笔者认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土地作为国家所有权的客体,是国家最重要的资源。根据《宪法》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土地属于国家和
在法律上,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无权代理主要是指行为人实施以他人名义所为意思表示时,没有代理权。而无权处分则是指处分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了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在法律后果方面,对于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
我国《著作权法》在著作权取得上采取自动取得制度。著作权的取得是指,作者如何获得对自己创作的作品的专有权利,关于著作权的取得,由于各国法律制度的差异,在取得著作权上有不同的规定,主要分为以下三类。第一是注册取得制度,第二是自动取得制度,第三是
无权处分人代理权利人与他人签订合同,属于我国民法总则中规定的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通常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权利人对该合同进行追认,则合同有效;如果权利人不进行追认,或者明确表示不同意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则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