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自2116年1月1日起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一、陪产假在劳动法中没有规定,由当事人所在地区计生政策规定,各地规定陪产假时间不一样,以当事人所在地计生政策规定为准。 二、例如《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三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
山东晚育护理假7天。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
2016年江苏省的为128天,难产的为143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延长产假三十天,为十五天。 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
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
1、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2、法律规定:《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二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
产假,指的是在职的女性劳动者在其生产前后可享受的休假待遇,一般是从分娩前的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可延长至四个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相关规定,女性劳动者生育可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如有难产的,应该增
婚假,主要指的是员工结婚可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员工在结婚时,用人单位给予的假期,并且在休假期间用人单位需要如数的支付其相应的工资,这是对员工的精神抚慰,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员工的福利政策,以及对其权益的保护。 目前国家法定的婚假天数为
年假最多可以休15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