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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情况的检查重点应为

对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情况的检查重点应为

2020-06-14 1,083
普法内容
是否实行定密责任人制度,依法确定国家秘密事项和密级 是否准确标明国家秘密事项密级 是否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事项密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五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五)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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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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