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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中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以及当事人耽误期限,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
1、判决中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适用裁定解决的实体问题,如在执行期间依法减刑、假释等;解决的程序问题,如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以及当事人耽误期限,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
法院裁定书和判决书的区别在于: 1、判决是对事实进行认定与处理,裁定是适用于诉讼程序的。 2、判决的表现需要用书面形式,裁定既可以是口头上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 3、上诉与抗诉的期限不一样(判决是十五天,裁定是十天)。 4、一个案件中
在司法程序中,判决与裁定各具有独特的作用及应用领域。兹将其详述如下:判决的主要任务在于妥善处理案件所涉及的实体性问题,这些问题关乎各方当事人间的权利与义务,譬如有关财产所有权的争端、合同违约等具体事宜
1、性质不同。仲裁是由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受理。而审判则由人民法院负责,法院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 2、对案件的管辖不同。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授权,
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文书。是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实体法律关系进行一定裁判制作的文书。裁决书不是人民法院制作的文书,通常是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包括民商事仲裁、劳动仲裁、人事仲裁机构)制作的一种文书,
首先要明确的是,判决和裁定这两者作为权威机关作出的重要决策,不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而且在使用形式、应用阶段等方面也有所差异。比如说,判决主要处理的是案子的核心实质性问题,而裁定更多的时候是针对那些诉讼
判决和裁定,虽然都是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作出的一种决定,两者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是二者的区别在于以下3点: 1、两者的适用事项不相同。裁定一般要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的问题,目的旨在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2、适用法律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是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适用程序法,也可以适用实体法;3、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驳回
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是双方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事由,当解除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即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而法定解除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法定情形,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这两者的区别在于,约定解除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