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公安局当天监视居住到底应不应该撤案
公安局当天监视居住到底应不应该撤案

公安局当天监视居住到底应不应该撤案

2020-12-08 82
普法内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撤销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监视居住结束后公安局该不该撤案?
    监视居住结束后公安局该不该撤案?

    犯罪嫌疑人的监视居住结束后,如果公安局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该撤案;如果案件还在侦查过程中,监视居住期满后,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020-02-09 98
  • 公安局监视居住几次
    公安局监视居住几次

    1、1星期1次很正常,法律并未规定去派出所报道的频率,具体要求由派出所自己安排。 2、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为6个月,如果6个月内没有变更强制措施或没有起诉,则必须变更,要么解除监视居住变更强制措施,要么起诉,并经检察院批准后延长监视居住期。 3

    2024-06-26 9
  • 公安机关应当如何进行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应当如何进行监视居住?

    对于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2020-08-26 252
专业问答更多>>
  • 监视居住结束后公安局应该撤案吗

    监视居住 结束后公安局是否撤案要根据案件调查情况确定,监视居住期满应当解除监视居住。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

    2023-02-15 15,340
  • 公安局监视居住审批应该什么流程

    1、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监视居住意见书》,经办案部门负责任审核后,由公安局局长批准,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和《执行居住通知书》。 2、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3-05-10 15,340
  • 监视居住被公安局起诉应该怎么办

    关于监视居住被公安局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

    2022-06-22 15,340
  • 公安局可以监视居住37天吗?

    1、公安监视居住37天后一般不会解除,是否解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

    2023-08-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监视居住后的办案流程 00:59
    监视居住后的办案流程

    监视居住后的办案流程如下: 1、公安立案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在办理监视居住后,继续侦查案件; 2、检察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办理监视居住后,继续审查核实案件,是否符合提起公诉的标准; 3、法院决定办理监视居住的,法院继续进行审查核实案件,再根

    4,248 15,340
  • 监视居住折抵刑期 01:11
    监视居住折抵刑期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

    8,383 15,340
  • 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 01:13
    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本来应当予以逮捕,但是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改变强制措施,施行监视居住: 第一,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因此生活不能自理的; 第二,犯罪嫌疑

    2,851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