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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法律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法律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
不能继承。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可以继承的。也就是说,只要宅基地上有房子,虽然不能继承宅基地,但是继承房子达到的效果也近乎相同。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一旦灭失,也不能对宅基地再继承使用。
因我国耕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而非个人承包制,家庭成员中有死亡的,减人不减地。本来不需通过继承也可保存承包权。 但《土地承包法》中规定承包期内,全家转为非农业,承包地收回。即集体组织里没有符合户口规定的家庭成员了,土地由集体收回。但子女可以继
依照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法律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
这个要视情况而定。 1、阜新土地承包能否继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
不能。使用权房子只能使用,不能继承。对于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一般是公有使用权房。其所有人一般是房管局或房管局下述的事业单位,死者生前对使用权房只享有使用权,确切的说被继承人只是公有房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而是因为土地是村子的集体所有,但是如果在土地上盖房子的话,女儿继承房子后,因为土地和房子一起去,所以土地也有居住权。也就是说,女儿可以获
土地承包权的继承视情况而定: 在承包期内,一个家庭里有一个或以上的家庭成员死亡,但家庭里还有人在的,这种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 如果家庭成员已经都不在,全部死亡的,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土地问题。 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被继承人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遗产,因此是不可以继承的。 首先,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积极遗产(财产权利)和消极遗产(财产义务)。 其次,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是不得进行继承的,包括以
虽然继承法在继承制度中,首先就规定了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但这并不意味着自然人的继承权,能够不受到法律的所有限制。要真正继承到财产,首先要遵守一项基本原则:就是该项财产是自然人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在我国,自然人个人的合法财产就包括了,动产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