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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事故是由第三人的行为所致,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对第三人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人只有在向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金后才能行使对第三人享有的赔偿请求权。 3、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向第三人追偿的金额不得超过其向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等等。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有以下三点: 其 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 其 二,保险人同意承保; 其 三,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 这三个条件,实质上仍是民法典所规定的要约和承诺过程。因此,保险合同原则上应当在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
代位权成立条件:(一)债权人与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债权即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二)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此处所说的权利,首
1、保险事故是由第三人的行为所致,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对第三人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人只有在向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金后才能行使对第三人享有的赔偿请求权。 3、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向第三人追偿的金额不
1、保险代位权是被保险人将自己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行使权利,本质属于债权转让的性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
p>《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是的;。连带保证人追偿应以向债务人追偿为前置。因为如下法条表述“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内含先向债务人追偿,后向其他连带保证人追偿之意。
一、追认人必须具有相应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追认无效,限制行为能力人追认应当类推适用《合同法》第47条。 二、《合同法》第48条未规定追认方式。追认可以明示作出,追认的意思也可从被代理人行为中推定得出。 三、对于《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相对
由于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
追认无权代理行为的,应当由具备实施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代理人本人在追认期限内进行。追认无权代理行为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如下: 1、必须是被代理人本人才有权对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 2、被代理人必须具备实施该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如果被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