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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二、以下情节不能认定为自首: 1、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 2、投案后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一审判决前; 3、犯罪嫌疑人不同意或不知道他人报案,而是其亲友暗中报
1、一般自首也被称为普通自首,是指犯罪分子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2、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余罪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属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是指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认定为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是: (一)特别自首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的被告人和正在报刑的罪犯。 (二)必须如实供述司法
一般自首也被称为普通自首,是指犯罪分子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余罪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属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
1、行为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免除处罚。 3、法律依据;《刑法》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
想要知道拘传自首是什么,首先要了解以下内容: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可以将需要拘传或经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
1、一般自首也被称为普通自首,是指犯罪分子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 2、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余罪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属司法机关还未
根据《刑法》关于自首的有关规定,针对犯罪分子在其犯罪之后,自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有关罪行的,属于自首行为。通常针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司法部门可以实施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对其的处罚。其中,对于犯罪较轻的行为,可以免除对自首人员的处罚。 针
犯罪嫌疑人经过传唤到案的,如果没有影响其到案的自动性,并且如实供述,认定为自首。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的犯罪分子。在法律上是这样规定自首的:犯罪以后直接向公安、检察,审判机关投案等,按照事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经过传唤之
特别自首与一般自首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是对“特别自首”的对称。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