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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关于孩子抚养费和探视权的约定,是可以因为实际情况的变化视为约定无效的。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
协议离婚后起诉抚养费是可以的,如果离婚的时候,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关于孩子抚养费达成一致的话,是可以在离婚之后再来确定孩子的抚养费用的。如果无法确定的话可以起诉解决。 【温馨提示】这是根据当前问题的经验总结,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审判尺度上有细微差
一般是不可以的,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协议离婚后,如有下列情形,可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第一,反悔财产分割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没有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况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二,离婚后,法
可以,关于孩子抚养费和探视权的约定,是可以因为实际情况的变化视为约定无效的。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
不知道你们签订的协议离婚是否到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领取离婚证,如果没有,这份协议也是生效的,因为是你们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已经领取离婚证,就不能再去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夫妻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违约一方按约定履行,同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起诉离婚期间,双方当事人就离婚和相关事宜达成合意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离婚起诉,撤销后,双方可订立离婚协议书,办理协议离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宣判前,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但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
中国香港地区,夫妻之间不能进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从而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根据相关香港地区法例规定,离婚申请需要由婚姻双方共同向法院提出。换句话说,在香港,夫妻双方必须通过法院进行离婚,
首先,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必须依法办理离婚登记,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条件是夫妻双方已经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是其中一方不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书不生效。最后,如果一方坚决不肯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