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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在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通常由遗嘱继承人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有遗嘱的,应当按遗嘱继承。因此,在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遗嘱真实有效,就不必考虑法定继承中的第一、二、三顺位继承人,而应按照遗嘱中被继承人对于继承财产的分配进行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语源自罗马法的cc,亦即非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这种赠与关系的遗嘱,有效期的确只有两个月。有效期的两个月,是从死者家属得知,或应该得知死者离世后起算的
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这两位见证人的
遗嘱执行不需继承人确认。遗嘱执行人履行遗嘱时,只需要按照遗嘱人的意思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与继承人确不确认并无联系。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是法定的权利。
遗嘱注明由法定继承人外的人继承财产,遗嘱是有效的。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其所立的遗嘱才有效;2、受欺诈、胁迫等而立的遗嘱无效。即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
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但是,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如果想把个人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建议通过遗赠的方式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
首先,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遗嘱的效力小于遗赠扶养协议,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继承开始之后,首先要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的,与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一方是最先有继承权利的人;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且遗嘱无效,或者还有财产没有被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