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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权原则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农村拆迁户具备申请农村户口资格,需遵循特定条件及步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责办法》,农村户口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特定流程授予,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职权之一。若拆迁户居于农村地域,即可尝试申请农村户口。
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非农业户口是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和耕地的。 1、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非农户口不用享受宅基地,也就是说你不能获得你爷爷宅基地的使用权 2、算不算小产权房要看情况,如果是你在宅基地上新建的房屋,那么属于小产权房,如果是原来
农村建房使用宅基地的,以是否是本村村民为标准,而不看户口性质。也就是说,只有本村户籍的村民,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并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的资格。村民是非农业户口还是农业户口不影响宅基地的申请及房屋建设。《
一,土地确权不是重新分地。二,土地确权并没有从你家把地调出来。三,一家五口人四个人没有地,这四个人是九十年代三十年不变政策之前合法生育的吗?如果是,肯定有地,如果没有地,肯定是你父母把地卖了。如果是三
如果你把户口迁到了别的地方,你就不是该村村民了,就不能享受村民的待遇了,当然也不能参加土地确权了。
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是村集体对集体成员的一种生活保障。非农业户口自然不属村集体成员,不应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对于祖上遗留下来的建筑物及附着物,作为非农业户口的继承人同样具有继承权。该权利是对建筑物
农村土地确权不按户口本。农村土地确权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家庭代表申请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共有人除包括户口本上的现有人口外,一并包括嫁出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国家工作人员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
农村户口迁走了土地办法如下:如果农民只是将家中部分人口的户口迁出,农村家中依旧有人居住、处置土地的话,村集体是没有权利将承包地收回的。因为我国的承包地是按户承包的,无论是这个人迁出,还是承包人去世,只要这户人家里还有人在这个村,承包地都由这
农村没有房产证,办分户口的方式如下: 1、去村委会填写分户申请书; 2、房产证或者村委会开具的房产证证明; 3、需要分户家庭的经济独立证明和生活独立证明; 4、已经离婚或者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5、提供户主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