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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发(1999)222号发布的《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规定,国有土地租赁的租金标准应与地价标准相均衡。 承租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其它土地费用的,租金标准应按全额地价折算;承租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
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可以自己打印的,但最好是工商局推荐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这样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排除法律规定无效的情形。 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当事人。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一、甲方聘请乙方为司机。二、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三、乙方在工作期间,如出现任何违约情况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
根据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发(1999)222号发布的《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规定,国有土地租赁的租金标准应与地价标准相均衡。 承租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其它土地费用的,租金标准
1、土地不允许买卖,买卖土地行为是违法的,因此,与村集体签订的土地买卖协议违法、无效。2、买卖土地,实质上买卖的是土地的所有权,而我国土地所有权只有两种,一种是国家所有,一种是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不得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地块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自留土地(位于张月祥家正房的后方)的
一般情况下,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第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住所;第二,合同的标的以及其数量、质量;第三,合同价款或者报酬;第四,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第五,违约责任;第六,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前述内容
宅基地买卖合同当然无效。需要确定的是,我国是土地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部分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是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而不能纳入个人所有部分。本村村民享有的,只是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是村民集体赋予内部成员的
买卖土地合同无效,不需要解除。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法定生效要件而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当事人的合同得不到被赋予合法的法律效果的一种状态。无效的买卖土地合同,自成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既然合同根本无效,